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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学院期末考试考生守则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 日期:2016-10-3 20:43:40 人气:148

一、考生应当凭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指定考场;凡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8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考试期间,考生原则上不得中途离开,如有特殊情况需暂离,应当征求监考教师同意,并由监考教师陪同。凡无故离开考场或交卷者,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二、进入考场,考生应当将书包、书籍、笔记本、纸张、通讯工具、便携式计算机、音频及视频播放设备、具有记忆功能的计算器等物品,按监考教师要求集中存放,并到指定位置就坐,同时将有效证件放在课桌右上角。进入座位,可以带规定的笔、圆规、三角板、橡皮、不含存储功能的简易计算器。考场中不得自行互借文具。
三、答卷前,考生应当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填写学院、专业、学号、姓名等信息。

四、考试铃响,考生方可答题。答题应当用蓝色或黑色水笔书写,并解答在规定的位置,字迹工整、清晰,如用铅笔(作图部分除外)、红水笔书写的答案以及书写在草稿纸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五、考试过程中,考生遇到试卷印刷文字不清问题,可以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考生不得询问。

六、考试期间,考生应当保持肃静,不得吸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正常工作;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得夹带、冒名顶替或换卷以及做其他违纪或作弊行为。

七、考试结束,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待监考教师收齐试卷并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场。考生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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