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信息学院教师补课管理细则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 日期:2016/10/3 20:45:57 人气:149
一、本细则所指补课是指理论、实践课程任课教师不能按计划完整教学任务,需在原定课程表之外另行安排上课的情况。
二、任课教师遇以下情况可以要求补课:
1、因事、因病调课的。
2、因公出差、进修学习影响教学进度。
3、学校要求停课的(明确要求不能补课的除外)。
三、任课教师无论以何种原因要求补课的,均需填写《调课手续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否则课时一律不予核发课时费。
四、以下情况不得安排补课:
1、各类节假日影响教学进度的。
2、因各类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而影响教学进度的。
3、新生班级因军训、入学教育而影响课时分配的。
4、学校或学院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补课时间原则上应安排至理论课正常上课时间段,确无法安排的可安排至晚自习时间,但除学院统一通知外不得安排至周末及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