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信息学院聘任专任教师实施细则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 日期:2017/10/3 20:48:43 人气:134
一、为促进师资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满足本科教学的需要,特制订本细则。
二、电子与信息学院聘任的专任教师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者可放宽到本科学历),原则上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2、具备一定的科研工作能力;
3、能胜任专业主干课和职业方向课的教学任务。
三、 聘任专任教师按以下流程办理:
1、教务科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提出招聘计划,经学院党总支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予以发布;
2、教务科初审简历后通知符合基本条件者前来按学校规定方式进行试讲;
3、试讲合格者由学院选派专人(至少2名党总支委员、至少1名教授职称教师)进行谈话考核,重点考察其政治立场和综合素质。
4、谈话考核合格者报学校按规定进行复试,合格者按学校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参加岗前培训。